练习性游戏出现在感知运动阶段,特点是:为了取得“机能性快乐”而重复已习得的活动。象征性游戏出现在自我中心的表征活动时期,特点是:运用表象把当前事物当作另一个不在眼前的事物使用,如用一个贝壳代表前几天见过的一只猫。象征性游戏在这一时期的第一阶段——前概念思维阶段(2岁~4岁)大量出现,并达到发展的高峰期,在第二阶段——直觉思维阶段(4 岁~7岁)逐渐下降。在运算思维出现以后(7岁~12岁),象征性游戏为规则游戏和结构性游戏所代替。皮亚杰认为儿童需要游戏,游戏可以帮助他们解决与外部世界的冲突。游戏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同化作用在想象中改造现实,获得情感方面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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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的本质是同化超过顺应,其发展受认知发展的驱使和制约,并与认知发展的阶段相适应。
对于儿童而言,通过游戏的同化作用改变现实,满足自我情感需要。
根据皮亚杰的游戏理论,学龄前的孩子处于前运算阶段,而游戏以象征性游戏为主。 孩子在一岁时,就可以做出自我模仿
皮亚杰的游戏理论的主要观点
皮亚杰着力从认知发展的角度考察儿童游戏心理的发展过程。皮亚杰认为游戏的发展水平与儿童认知发展相适应。在智力发展的不同阶段,游戏的类型不同。
1.练习游戏(0~2岁)
练习游戏是游戏发展的第一阶段和最初形式,相对于认知发展的感知运动阶段。幼儿的游戏以动作为主,实质上是感知动作的自我训练,既可以是徒手游戏,也可以是操作物体的游戏。其作用是使已获得的技能巩固化,并将已经掌握的动作重新组织。练习性游戏随儿童年龄增长而逐渐减少。
2.象征游戏(2~7岁)
这阶段的幼儿认知处于前运算阶段,语言已经获得并有很大发展,形象思维占主导地位。思维中的形象是对外界事物的表征,表明幼儿已经获得符号功能,能以假想的情境和行为反映客观事物或主观愿望,于是,幼儿具有了象征性游戏的能力。最常见的象征性游戏如幼儿跨在棍子上“骑马”、坐在椅子上“开车”、哄布娃娃睡觉等。
幼儿初期,儿童在游我中的象征性活动主要釆用与实物相似的替代物,选择实物在外形、功用上十分相似的替代品,并且游戏缺乏目的性,主题和内容极不稳定,随外界剌激或情境变化而经常变化;进入幼儿中期后,幼儿开始逐渐脱离专用替代物,进而按照自己的理解和需要来选择合适的替代物。在游戏屮,幼儿不仅能够以物代物,而且能够以物代人、以人代人。于是,幼儿游戏的象征性、目的性和预测性也随之增强。
3.规则游戏(7〜11、12岁)
这阶段的儿童认知处于具体运算阶段,随着儿童语言及抽象思维能力的发展,儿童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游戏,主要是由组织的集体游戏。规则游戏是游戏发展的高级阶段,规则游戏在幼儿中期开始出现,但这个年龄的幼儿常常出现因外部刺激或自己的兴趣而忘记以至破坏规则的现象。到幼儿末期儿童开始能较好地理解并坚持游戏的规则,同时还能用规则约束所有参加游戏的成员。
“前运算阶段的儿童”的具有表现思维:表象思维是受控于右脑的反射结果帧及反射结果的总结,此时的思维停留在事物表象。
有运用符号的能力:可以运用语言符号,身体动作等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其智力活动处于表象水平:此阶段的儿童智力也停留在表象阶段,没有深层次的认识。思维是单方向的,不可逆的。以自我为出发点,不能站在他人的角度、立场思考问题。
皮亚杰的游戏理论是从他的认知发展理论派生出来的,或者说,他关于儿童游戏的观点是他对儿童发展基本观点的扩展和具体化。皮亚杰认为,儿童的发展是由同化
-顺应的过程完成的。儿童的心理(皮亚杰称之为智力)既不是起源于先天的成熟,也不是起源于后天的经验,而是起源于主体的动作。这种动作的本质就是主体对客体的适应。而个体的适应是通过同化和顺应这两种形式来达到机体与环境的平衡。所谓同化,是指在某种情境中,儿童使用他已经获得的图式或技能从事并完成活动。而顺应则是儿童为了完成某种目标而尝试新的图式或技能。同化和顺应之间的协调或平衡就是认识上的适应,也是人的智慧行为的实质所在。在皮亚杰看来,游戏是学习新的物品和事物的方式,是形成和扩大知识与技能的方式,是把思维和行动结合起来的方式,是儿童智力发展的重要手段。
皮亚杰的游戏理论的主要观点
皮亚杰着力从认知发展的角度考察儿童游戏心理的发展过程。皮亚杰认为游戏的发展水平与儿童认知发展相适应。在智力发展的不同阶段,游戏的类型不同。
1.练习游戏(0~2岁)
练习游戏是游戏发展的第一阶段和最初形式,相对于认知发展的感知运动阶段。幼儿的游戏以动作为主,实质上是感知动作的自我训练,既可以是徒手游戏,也可以是操作物体的游戏。其作用是使已获得的技能巩固化,并将已经掌握的动作重新组织。练习性游戏随儿童年龄增长而逐渐减少。
2.象征游戏(2~7岁)
这阶段的幼儿认知处于前运算阶段,语言已经获得并有很大发展,形象思维占主导地位。思维中的形象是对外界事物的表征,表明幼儿已经获得符号功能,能以假想的情境和行为反映客观事物或主观愿望,于是,幼儿具有了象征性游戏的能力。最常见的象征性游戏如幼儿跨在棍子上“骑马”、坐在椅子上“开车”、哄布娃娃睡觉等。
幼儿初期,儿童在游我中的象征性活动主要釆用与实物相似的替代物,选择实物在外形、功用上十分相似的替代品,并且游戏缺乏目的性,主题和内容极不稳定,随外界剌激或情境变化而经常变化;进入幼儿中期后,幼儿开始逐渐脱离专用替代物,进而按照自己的理解和需要来选择合适的替代物。在游戏屮,幼儿不仅能够以物代物,而且能够以物代人、以人代人。于是,幼儿游戏的象征性、目的性和预测性也随之增强。
3.规则游戏(7〜11、12岁)
这阶段的儿童认知处于具体运算阶段,随着儿童语言及抽象思维能力的发展,儿童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游戏,主要是由组织的集体游戏。规则游戏是游戏发展的高级阶段,规则游戏在幼儿中期开始出现,但这个年龄的幼儿常常出现因外部刺激或自己的兴趣而忘记以至破坏规则的现象。到幼儿末期儿童开始能较好地理解并坚持游戏的规则,同时还能用规则约束所有参加游戏的成员。
(一)相同之处
1.两者都强调原有认知结构的重要性,认为新学的知识都是建立在原有认知结构的基础之上的。
2.两者在学习方式上都赞同意义学习,反对机械学习。他们都强调新学习的知识都要纳入到原有的认知结构中,加强对知识的理解。
3.两者都吸收了皮亚杰的理论。认为同化和顺应学习机制是重要的学习方式,主张把新知识纳入到原有的认知结构中去,引起量的变化,在将新知识理解引起质的变化。
4.在教学原则上,奥苏贝尔强调学习的程序性,主张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渐进过程。从布鲁纳的理论中也可以看出,他的教学方式也是渐进的。并且他们都主张将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
(二)不同之处
1.在学习实质方面,布鲁纳受皮亚杰影响,强调认知活动中的认知结构,他认为学习的实质在于主动形成认知结构。奥苏贝尔认为有意义学习的实质就是新旧知识之间建立起非人为的实质性的联系。
2.对学习过程和教学过程,布鲁纳认为学生学习任何一门学科都有一连串的新知识,每一学习都要经过获得、转化和评价三个过程。奥苏贝尔在学习过程上主张“同化”。他强调由教师安排层次结构使学生接受是教学,不太需要学生的主管能动性。
3.在实施条件上,布鲁纳强调学习应注意各门学科的结构,同时他强调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强调学生的独立思考,强调内在动机和思维能力的培养。奥苏贝尔认为有意义学习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学习材料之间的逻辑意义;学习者必须就具备有意义学习心向;学习者原有认知结构。
皮亚杰关于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观点是儿童的认知发展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认知结构的构建和再构建是认知发展的本质所在,儿童认知发展取决于认知结构的发展水平。
皮亚杰认为,个体通过同化和顺应达到机体与环境的平衡,如果失去了平衡,需要改变行为以重建平衡。个体在平衡与不平衡的交替中不断建构和完善认知结构,实现认知发展。儿童智力发展不仅是渐进的,而且要遵循一定的顺序,每个阶段之间是不可逾越、不可颠倒的,前一阶段总是后一阶段发展的条件。因此,教育必须遵循顺序性规律。
第一阶段:0—2岁之间,儿童处在感知运算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儿童仅靠感觉和动作适应外部环境,应付外界事物;认知特点主要有通过探索感知与运动之间的关系来获得动作经验;低级的行为图式;在9—12个月时获得了客体的永恒性。
第二阶段:2—7岁之间,儿童处于前运算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普遍持有“万物有灵论”;其思维具有不可逆性和刻板性,作出判断时只能运用一个标准或维度;没有守恒的概念;在皮亚杰进行的三山实验中,他还得出了此时的儿童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结论。
第三阶段:7—11岁,此时儿童进入了具体运算阶段。这个阶段的标志是守恒观念的形成(即守恒性);思维运算必须有具体的事物支持,可以进行简单抽象思维;同时思维开始具有可逆性,这是儿童思维发展的最重要特征;此时的儿童开始理解原则和规则,但只能刻板遵守规则,不敢改变。
第四阶段:11—16岁,儿童进入了形式运算阶段,思维具有可逆性、补偿性和灵活性,能够根据逻辑推理、归纳或演绎方式来解决问题,同时能够理解符号意义、隐喻和直喻,能作一定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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