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一:凡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必须持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只限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上述活动
规范二: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操作的人员实行就业前,后的辐射安全知识和法规的培训
规范三:辐射场所要建立健全辐射防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放射性单位基础档案
1、暗装消火栓箱应采用水泥砂浆四周嵌密实,严禁使用混合砂浆填补。
2、 消火栓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2)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00mm,允许偏差±20mm。
(3)消火栓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
(4)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3mm。
危险部位安全护栏的高度要求:当距离基准面高度小于2米时,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900mm。当距离基准面高度大于2米小于20米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050毫米。
当距离基准面高度不小于20米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00mm。
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时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如果是电瓶车的充电桩,需要规划一个专门的区域安装充电桩,且应设置烟雾感应器,如果出现电器火灾时,能及时报警并自动灭火。
(2)建立充电桩的温度和湿度都有一定要求,温度需要控制在20℃-50℃,湿度保持在5%-95%。一定要注意充电桩是否有漏电情况,一般充电桩材料选择浸塑来满足充电桩的散热功能,具有较强的抗老化能力。
(3)安装充电桩需要提前规划好充电桩的路数,一般是16路,保持好插座位置,保证每个插座之间距离保持在一百厘米左右,在安装充电桩插座的时候,要提前标记好,根据不同的插座具体安排不同长度的充电电线。
(4)连接电源线,需要找到专业的电工来完成,进行通电测试,确保充电插座的安全性,还要防止出现漏电危害,加装漏电保护器,将其安装在供电一侧,还需要注意照明和插座回路不一致。
(5)最后需要再次检查地下车库信号强度和充电桩稳定性。信号检测是安装地下车库充电桩的重中之重。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储罐区与外围的防火间距要求
(1)总容积大于50m3,单罐大于20m3的全压式和半冷冻式液化石油气储罐或罐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基地外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当小于表4-7的规定。
(2)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全冷冻式储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当小于表4-8的规定。
(3)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储罐与周围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的规定。
2.储罐区内储罐间的防火间距要求
(1)液化石油气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当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2)数个储罐的总容积大于3000m3时,应当分组布置,组内储罐宜采用单排布置。组与组相邻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当小于20m。
(3)液化石油气储罐与所属泵房的距离不应当小于15m。当泵房面向储罐一侧的外墙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减至6m。液化石油气泵露天设置在储罐区内时,泵与储罐之间的距离不限。
表4-7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全压式和半冷冻式储罐(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基地外建筑的防火间距(单位:m)
注:①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储罐区的总容积或单罐容积的较大者确定;
②当地下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单罐容积不大于50m3,总容积不大于400m3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0%;
③居住区、村镇指1000人或300户及以上者;当少于1000人或300户时,相应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有关其他民用建筑的要求确定。
表4-8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全冷冻式储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单位:m)
注:①本表所指的储罐为单罐容积大于5000m3,且设有防液堤的全冷冻式液化石油气储罐。当单罐容积等于或小于5000m3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总容积相对应的全压力式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规定执行;
②居住区、村镇系指1000人或300户以上者,以下者按本表民用建筑执行;
③间距的计算应以储罐外壁为准。
3.工业企业内总容积不大于10m3的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布置要求
工业企业内总容积不大于10m3的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储罐,当设置在专用的独立建筑内时,储罐之间及储罐与外墙的净距,均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且不应当小于1m;建筑外墙与相邻厂房的防火间距,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小于12m,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小于14m,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小于16m;与附属设备的防火间距可按照甲类厂房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确定;储罐室与相邻厂房的室外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m;设置非直火式气化器的气化间可与储罐室毗连,但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
4.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布置要求
(1)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分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按照其气瓶总容积分为三级:气瓶总容积大于6m3至小于等于20m3的为站为一级站;气瓶总容积大于1m3至小于等于6m3的为站为二级站;气瓶总容积小于等于1m3的为站为三级站。
(2)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与站外建筑的防火间距。Ⅰ、Ⅱ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当小于表4-9的规定。
表4-9 Ⅰ、Ⅱ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等的防火间距(单位:m)
注:总存瓶容积应按实瓶个数与单瓶几何容积的乘积计算。
(3)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布置的其他要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分级及总存瓶容积不大于1m3的瓶装供应站瓶库的设置,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的规定。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大型公共场所系指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展览馆、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如影剧院、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游乐场、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健身、休闲场所)等公共场所(以下简称“公共场所”)。
第二条 公共场所产权单位对所属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负领导与管理责任。
第三条 公共场所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自觉接受其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公安机关的消防安全监督。
第四条 公共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资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租赁、承包关系时,应明确其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六条 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及内部维修、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等规范;开业前,应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
第七条 公共场所应按规定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第八条 公共场所应做到: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
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及时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识,严格管理措施;
8.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记录;
9.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0.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第九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体员工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在新职工及转岗人员上岗前,应接受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消防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项培训,经考试取证上岗。
第十条 在消火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检修或在其附近摆放物品时,不应影响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通道和出口的辨认与使用。检修后,消火栓箱门与墙面颜色一致时,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室内消火栓箱门不应被装饰物遮盖。
第十一条 不应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或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二条 对防烟排烟、消防给水、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日常检查和检验、维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 公共场所内的输配电线路、电气设备、模型与灯具应由取证电工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用电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要求施工,采取防火、隔热等措施。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用电线路。
第十四条 禁止在公共场所内动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动用明火作业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作火焰效果时,应按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第十五条 公共场所内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腐蚀、剧毒等化学危险物品不宜在展览馆内实物展出,应展出时,其数量以不构成危险为限或用非燃烧物品及模型代替。存放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等不得在公共场所内。
第十六条 公共场所应安装报警电话并按规定配备消防通信设备。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在使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超过额定人员;
2.严禁动用明火进行设备检修、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3.集会、演出、放映、展览、比赛场所的舞台和观众厅内严禁吸烟;
4.所有安全出口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
5.安排专人值班巡逻检查;
6.活动结束后,应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确认无隐患、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十八条 发生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报警和按消防预案扑救;并认真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
第十九条 举办演出、集会、舞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大型集会活动,主办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明确紧急疏散通道和方案,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消防通道如何划线
1、其实消防通道划线还是比较简单的,一般会使用热熔反光线进行划线,这种反光线可以在夜晚的时候进行反光,基本上线上都会画,有禁止占用的字样,这可以告诉大家不要占用消防车道,也不要在消防车道上堆积杂物,否则影响到通行,后果自负。
2、在消防划线的时候,一定要换一个图样放在纸上,照着图样的轮廓画在地上就可以了,之后划线完毕要将地面清扫干净,还要将热熔涂料再次加热,加热完之后涂一层底油就就可以了。
消防通道地面划线要求
1、通道里的线要求是黄色的,因为街道的道路是需要走消防车的,所以它的道路中心线间需要做明显一点。像小区内空间间距不能够大于一米六,如果大于了这个数值,要设置专用的消防车道。
2、有些街道有内院、天井的建筑物,或者沿街都是。小区楼层巷子非常的小,这个时候我们要设置连接街道和那边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以及。其他的人行道,但是间距不宜大于80厘米。这样可以保证消防车的正常通行。
3、无论在哪里发现消防通道的消防线,都应该是黄实线。其他颜色的线是没有办法代替的。
户外栏杆高度要求规范化。因为户外栏杆是为了保护人们免受高空坠落等危险而设置的,栏杆的高度应该符合安全规范,以确保人们的生命安全。在国家标准中,规定了不同场所的栏杆高度要求,如在建筑物内和人行道上的栏杆高度应不少于1.05米,而在公共场所如游乐场和体育场馆的栏杆高度则应不少于1.2米。此外,栏杆的高度也要考虑到特殊人群的需求,如一些身高较矮的儿童、老年人和残障人士,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证他们的安全。因此,户外栏杆的高度规范化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需要严格执行。
1严禁在液化气间及附近吸烟,明火作业必须在20米以外。
2、餐厅安全员要对液化气间每周检查一次,燃气灶每天检查,使用者为直接责任人。如出现事故要追究相关责任。
3、液化气汽化间应为独立的建筑物及构筑物。
4、液化气汽化间与相邻的建构筑物、铁路、道路、室外变配电室以及与民用建筑、生产辅助建筑、明火或火花散发地点的距离应分别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应大于12米。
在设计工业防护栏杆时,需要遵循国家标准。其中,国标GB 4053.3-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的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中就对工业防护栏杆作出了以下要求:
1、护栏材料 采用的钢材的力学性能应不低于Q235-B,并具有碳含量合格保证。
1)护栏高度 平台高度<2m,护栏高度不低于900mm;2m≤平台高度<20m,护栏高度不低于1050mm;平台高度≥20m,护栏高度不低于1200mm。
2)扶手外径 不小于30mm,不大于50mm。
3)横杆间距 中间栏杆与上下方构件的间距应不大于500mm。
4)立柱间距 不大于1000mm。
5)踢脚板 高度不小于100mm,底部距地面不大于10mm,宜采用厚度2mm以上的钢板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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