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杠 双杠还有那些广场上的公共娱乐设施
1.机械游乐设施:过山车、缆车、简易转马、豪华转马、激光战车、轨道火车、升降飞机、自控飞机、液压飞机、碰碰车、海盗船、狂车飞舞 、摩天轮、过山车、阿拉伯飞毯、观览车、 三维太空环 。
2.充气游乐设施:充气水池、充气城堡、充气迷宫、充气攀岩、充气滑梯、充气蹦极、充气游泳池。
3.水上乐园游乐设施: 水上滚筒、水上电瓶船、充气游泳池、充气水池 、水上步行球、悠波球 、漂流艇 、皮划艇、手摇船、水上自行车、电动船、移动水上乐园、脚踏船、游艇。
种类现代游乐设施种类繁多,结构及运动型式各种各样,规格大小相差悬殊,外观造型各有千秋。游乐设施依据运动特点共分为13大类。即:转马类、滑行类、陀螺类、飞行塔类、赛车类、自控飞机类、观览车类、小火车类、架空游览车类、光电打靶类、水上游乐设施、碰碰车类、电池车、拓展训练类等。
现代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充分运用了机械、电、光、声、水、力等先进技术。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惊险性于一体,深受广大青少年、儿童的普遍喜爱。对丰富人们的娱乐生活,锻炼人们的体魄陶冶人们的情操,美化城市环境,游乐设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游乐业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以前,现代大型游乐设施在我国几乎是一片空白。往前可追溯到1951年由北京机械厂设计制造,安装在北京中山公园的电动小乘椅,那可能是我国的第一台游艺机。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民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游乐活动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在这种形势下,山东、江苏、浙江温州等地开创出各种户外游乐设施。
主要包括: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娱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台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真的暴利。在我家这里配眼镜(高度散光,需要定制镜片)“只”需要220块,但是这实际上利润已经非常高了。
一副眼镜框(没镶宝石没镀金的)的生产成本或许只有10块钱左右,进货价通常也没法超过20。毕竟原料不值钱,生产也都是全自动的。就算进货价比较高,那也只是眼镜框商家和眼镜店一起坑而已,眼镜框还是暴利
一对眼镜片,据我了解,如果不是高度近视高度散光或者什么真正的高科技,也就是10-30块钱上。
但是卖给你却要一百多好几百甚至上千,即使是最便宜的也要88块钱。按最便宜的算,利润率也超过了200%。至于题主这种情况,利润率都3000%了。自然就是暴利坑人了。
注意老花镜在网上买,只要20块左右一副,最便宜的的只要10几块。原理和近视镜是一样的,只是一个凸透镜,一个凹透镜。
老花镜价格是这些,近视镜价格也应该差不多。然而事实不是这样。
你想想,为什么老花镜这么便宜,而普通近视镜这么贵?
因为老人比较疼钱,所以消费水平不是特别高,所以只好卖的便宜。像题主这种近视的,一般年龄不大,所以自然可以狠狠地宰你喽。
至于说什么其它方面成本的,我感觉都说不过去。
在眼镜店买墨镜老花镜等价格一般都不过百(很多都四五十),但是为什么近视眼镜单算镜框都卖好几百。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我看这些镜框都没什么高科技的地方,而且也不能算作可以装逼的奢侈品。
而且其他答主也说过同一副眼镜在不同的眼镜店买,一边一两百,一边五六百。如果这都不算暴利,那我就不知道什么是暴利了。
再说了,说句不好听的,你房租贵什么的,又不能提高眼镜的质量,关我*事。
关于评论区的两位利益相关方,我给你一个图:
我看都属于“语调批判”和“人身攻击”
到凤凰岛只有一路公交就是10路,10路的起点站就在文昌苑,你可以看看你那边有没有到文昌苑的公交就行了。 凤凰岛门票是45元。
旋转小飞机运行时可以一边旋转一边升降,上上下下运动.乘坐飞机的孩子可以感受到驾驶飞机的乐趣,感受到飞翔在空中的感觉,感受到愉快的驾驶体验.小飞机可以满足孩子们的所有想象.现在有很多场地都没有人用,如果现在能够提前把场地定下来,抢先一步,肯定会抓住这个不错的机会,等到观望者想要行动的时候,却是已经晚了!
1、球类项目
如: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球类运动对孩子的视觉效果、四肢融洽、手眼协调有很好的促进作用,通过这些“对抗类”项目,还可培养孩子的团结协作、勇于拼搏的精神。
2、跳绳
跳绳运动不仅可以锻炼孩子们的身体协调性和灵活性(每个拳击运动员都是跳绳高手),还是一项可以促进孩子们“身高长高”的运动。现在的跳绳不再是单调的个人原地跳跃了,全国不少地方都兴起了“花样跳绳”。跳绳花样多式多样,有“单人跳”“双人跳”“花样跳绳”等。
3、舞蹈
景区的娱乐设施比较多,可以分为器械场地设施,如秋千、热身器、快速击打器、雷区取水、独木桥、梅花桩、手吊环桥、脚吊环桥、毕业墙、移花接木、情侣桥、有轨电车、模拟电网等。
水上娱乐设施,如智能大比拼、胜利在望、乘风破浪、悬空渡河、平衡过桥、勇攀高峰等。场地娱乐器材飞轮溜索等。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2、根据工商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 (三十二)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禁止在中小学校200米内开办网吧,禁止在学校周围设立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成年人性用品商店。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经营秩序治理,整治低俗玩具,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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