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指示标志安装高度不大于1.0米,一般是下口距地500.若无条件挂墙安装,吊装下口距地不大于2.4m。疏散指示标志距离走道末端距离不大于10m,两个之间距离不大于20m,走道拐弯处不大于1m。详细参见民用电气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3.8。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型走道不应大于10m,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3.6规定: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型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一般没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疏散楼梯最小宽度不得小于两股人流即1.1米,每股人流为0.55+(0~0.15)mm。梯段净宽是指扶手中心至墙面面层的宽度。对于住宅建筑而言,多层住宅疏散楼梯净宽1米,高层住宅疏散楼梯净宽1.1米。商业建筑楼梯疏散净宽不小于1.4米。
为给火灾扑救工作创造方便条件,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应在小区高层建筑周围设置环行消防车道,当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合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为防止火灾时建筑构件塌落影响消防车道正常作业,消防车道距外墙宜为5m,至少达到3.5m宽,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上空4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并保持24小时畅通。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宜小于4m。消防车道与小区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钢爬梯肯定是不能作为主要疏散用的,必然是当符合某种条件时作为辅助(第二)疏散出口用,所以不用刻意去想它的净宽,你认为同时叫两个或多个人并排爬钢梯可行吗?所以爬梯宽度设400-600足矣。
地下室库房规范没有明确是否为封闭楼梯间,规范只说高层仓库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所以楼主自己看着办就好了。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各类建筑的疏散宽度要求如下:
一、非高层建筑的单项宽度:
1.各类民用建筑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
2.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6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栏杆的疏散楼梯最小宽度可为1.0m。
3.人员密集的观众厅内疏散走道净宽按0.6m/通过100人计算,且不应小于1m;边走道不宜小于0.8m。
4.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观众厅疏散门净宽不应小于1.4m,门应外开,不应设门槛,门口内外1.4m范围内不设踏步。
5.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室外疏散小巷净宽不小于3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6.室外疏散梯和可作为疏散的金属梯净宽不小于0.9m,室外消防梯净宽不小于0.6m。
二、高层建筑的单项宽度:
1.高层公共建筑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净宽不应小于0.9m,位于尽端的不应小于1.4m。
2.高层建筑内走道和楼梯净宽不小于1.0m/通过100人,首层外门总宽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计算。且内走道和首层外门的净宽不小于《高规》表6.1.9的各项指标,楼梯净宽不小于《高规》表6.2.9的各项指标。
3.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净宽不小于1.0m/通过100人,且不应小于0.9m。
4.单面布房的住宅,其走道出垛处的净宽不应小于0.9m。
5.人员密集的观众厅内疏散走道净宽按0.8m/通过100人计算,且不应小于1m,边走道不宜小于0.8m。
6.人员密集的观众厅外疏散走道和疏散门净宽按平坡地面0.65m/通过100人,阶梯地面0.8m/通过100人计算,且不应小于1.4m。门应外开,不应设门槛,门口内外1.4m范围内不设踏步。厅内每个疏散出口平均通过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7.人员密集场所设在高层(半)地下室,各类宽度不小于1.0m/通过100人。
8.室外疏散梯最小净宽不小于0.9m。
9.超高层停机坪每个出口净宽不宜小于0.9m。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消防规范中第6.1.7条中规定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他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要按设计宽度为2.5米。
KTV消防通道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其疏散总宽度,除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另有规定外,应根据其通过人数按不小于1.0m/百人计算确定。设在建筑物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应直通室外。KTV消防通道所疏散用的楼梯间宜靠外墙设置,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增设正压送风设施。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KTV消防通道的疏散通道不应设有少于3级的踏步,安全出口不应设置门槛,紧靠门口1.40m内不应设置踏步。
KTV娱乐场所的总平面布局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满足消防法规对防火间距、消防扑救环境、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的规定。 KTV娱乐场所宜设置在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当必须设置在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且该厅、室除设置外窗和通向直接连接安全出口的疏散走道的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的门窗洞口。
应确定为18米高的住宅建筑。如是,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住宅建筑分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为高度大于54m)。二类高层住宅(为高度大于27m,小于54m)。
单、多层住宅建筑(即高度≤27m)。18m高住宅应界定为单,多层住宅。因此,按防火规范规定,18m(不大于18m)高的住宅楼梯如一边设置栏杆时,其净宽不应小于1.0m。
1、地下车库:参照执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第6.0.5条 “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45m,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超过60m。单层或设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室外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60m”。
2、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底部的商场:参照执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第6.1.5条及第6.1.7条“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疏散出口至最近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距离应符合表6.1.5的规定,即袋形走道20m,双向疏散40m”。应当注意,设有喷淋的建筑也没有加权,但厅室内疏散距离与疏散走道距离叠加之后的数字已经非常可观。
3、设置在单多层民用建筑底部的商场:参照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第5.3.13条,基本框架为“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30m,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亦即你提到的37.5米。
4、设置在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内的商场:参照执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 第5.1.5条 “室内任意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30m;当该防火分区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疏散距离可增加25%”。可以看出,条文内容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基本一致。前述,基本上回答了您的提问,所涉距离均为平米图上的直线距离。另其他朋友所述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 654-2006 编制目的只是用以引导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工作,提高其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此标准在设计过程当中不必执行。
不小于3.5米。人员疏散走道应根据疏散人数经计算确定,但最小净宽度不小于1.4米,超过一万平米的通道不得小于2.4米。因为所有建筑都要有安全的消防通道,消防车的宽度就是2.5米了,规定的商品市场通道宽度一定不小于3.5米,以便应急救援的实施。
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不超过6层的单元式住宅,当疏散楼梯的一边设置栏杆时,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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