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型走道不应大于10m,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3.6规定: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型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
A、歌舞娱乐放映游艺、托儿所、幼儿园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一二级不超过25米、三级20米、四级15米;
b、单多层医疗建筑、单多层教学建筑:一二级不超过35米、三级30米、四级25米;
c、高层医疗建筑病房部分:一二级不超过24米;
d、 高层医疗建筑其它部分、高层教学建筑、高层旅馆、展览建筑:一二级不超过30米;
e、其它单多层建筑:一二级不超过40米、三级35米、四级30米;
f、其它高层建筑:一二级不超过40米;
2、位于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a、歌舞娱乐放映游艺不超过9米;
b、托儿所、幼儿园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单多层医疗建筑:一二级不超过20米、三级15米、四级10米;
c、高层医疗建筑的病房部分不超过12米、其它部分不超过15米;
d、高层医疗建筑其它部分、高层教学建筑、高层旅馆、展览建筑不超过15米;
e、单多层教学建筑及其他建筑一二级不超过22米、三级20米、四级教学不超10米其它不超15米;
f、其它高层建筑不超过20米;
3、放宽和收紧的规定:
a、通过敞开外廊疏散的可以增加5米;
b、当疏散楼梯是敞开楼梯间时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距离减少5米,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减少2米;
c、设有自喷时可增加25%;
d、疏散距离应该是直线距离不是步行距离;
e、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场所的疏散距离应分两部分进行计算,一部分是厅室内不超过30米、另一部分是疏散走道不超过10米,设有自喷时应分别增加25%。
二、公共建筑疏散门、疏散走道即楼梯的宽度
1、公共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宽度不得小于0.9米,楼梯间和疏散走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1米(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高层公共建筑中的医疗建筑的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不得小于1.3米;疏散走道的宽度为单面布房不小于1.4米、双面布房不小于1.5米;疏散楼梯不需要1.3米;高层其它公共建筑的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不得小于1.2米;疏散走道的宽度为单面布房不小于1.3米、双面布房不小于1.4米;疏散楼梯不需要1.2米;
3、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且不应设置门槛,门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通道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且其净宽度不应小于3.00m。
4、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场所的观众厅的疏散走道按实际人数进行计算(0.6米/百人)但不得小于1.0米,边走道不得小于0.8米;
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剧场、电影院、礼堂等,每排不宜超过22个;体育馆,每排不宜超过26个;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0.90m时,可增加1.0倍,但不得超过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数应减少一半;
5、体育馆、剧场、电影院、礼堂等场所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计算为:总宽度=总人数/100×百人宽度指标。有等场需要的入场门不应作为观众厅的疏散门。
6、其他公共建筑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为:总宽度=总人数/100×百人宽度指标。
7、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内下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地下建筑内上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下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8、商店的疏散宽度计算:总疏散宽度=建筑面积×人员密度/百人宽度指标.
9、特殊场所的疏散计算规定:
a、 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百人疏散指标应按1.0考虑;
b、 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建筑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确定,不供其他楼层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c、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录像厅按每平方米一人计算,其它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按每2平方米一人计算;
d、 有固定座位的场所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
e、 展览厅的人数按每平方米0.75人计算;
f、 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按商场计算人数在乘以30%计算。
酒吧的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当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米,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置1个疏散门),酒吧内任意一点到最近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25米,室内疏散通道宽度不低于1.1米,安全出口净宽度不低于1.4米,疏散楼梯净宽度不低于1.1米,酒吧人数密度不高于0.5人/㎡。
1、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疏散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 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
2、设置不少于2 部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公共建筑,如顶层局部升高,当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2 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 人且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 时,高出部分可设置1 部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外设置1个直通建筑主体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3、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内下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商业综合体由于追求商业效果等原因,往往将疏散楼梯间集中布置,这样可能导致部分防火分区疏散距离超出规范要求。如商业营业厅中室内部分区域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超过30m(或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超过37.5m)。
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梯段之间的水平净 距不宜小于150mm。安全出口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设置。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下列规定:一、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口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2.
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医院应为24m;旅馆应为30m;其他工程应为4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不应超过上述相应距离的一半
车间称为厂房,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厂房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共计五类)。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厂房分单层,多层,高层厂房
按建筑防火规范规定:(举例)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为,在一二级耐火等级时,丙类车间,单层厂房的疏散距离最大为80m,多层厂房为60m,高层厂房为40m。
以上为丙类各厂房的不应超过的最大疏散距离。
疏散指示标志安装高度不大于1.0米,一般是下口距地500.若无条件挂墙安装,吊装下口距地不大于2.4m。疏散指示标志距离走道末端距离不大于10m,两个之间距离不大于20m,走道拐弯处不大于1m。详细参见民用电气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3.8。
根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安全疏散条文,体育馆不属于老幼、歌舞娱乐、教学、医疗、旅馆、展览建筑。
故,其位于2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对于单多层建筑:一二级建筑<=40m;三级<=35m;四级<=25m;对于高层建筑<=40m
其位于袋形走道2侧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对于单多层建筑:一二级建筑<=22m;三级<=20m;四级<=15m;对于高层建筑<=20m
(1)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观众厅、舞厅的安全疏散出口,应当按照人流情况合理设置,数目不应少于2个,并且每个安全出口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部分按每个出口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400人计算。
(2)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太平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宽度不应小于1.4m。紧靠于门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同时,太平门不准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以及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保证安全出口和走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
(3)为确保安全疏散,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室外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m。为了确保灭火时的需要,超过2000个座位的礼堂、影院等超大空间建筑四周,宜设环形消防车道。
(4)在布置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时,横走道之间的座位不宜超过20排。而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每排不宜超过22个,当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0.9m时,可以增加1倍,但是不得超过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其座位数应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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