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道路系统是城市发展的基本骨架,与轨道交通系统一同构成城市交通的基本载体。道路系统规划是本次规划核心内容之一。道路系统规划主要是在既有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南沙土地利用发展的最新情况,进一步辩明道路交通需求,完善与优化道路系统结构与功能分级,稳定有关控制标准、控制要素。依据交通组织规划,对重要交叉口进行概念设计。
2.规划目标、原则
2.1规划目标
1)优化完善南沙地区道路系统空间布局,理顺道路系统功能分级体系,明确界定道路的等级、功能,营造南沙地区层次清晰、功能明确的道路系统,满足客货运输需要。
2)强化南沙地区道路系统对外联系通道能力,强化与区域交通网络的联系,增强城市对外吸引力与辐射力,以扩大南沙发展对周边地区的服务功能。
3)提升南沙地区内部交通性干道系统机动车服务能力,以应对地区机动车发展,特别是小客车发展的交通需求。强化内部生活性道路对行人与非机动车的服务能力,体现人本交通理念。
4)充分结合南沙地区多山、多水的自然环境,优化道路选线,进一步稳定次干道以上级道路技术标准、线路走向、红线宽度和交叉口控制形式,并以图则形式加以明确,供给规划管理使用。
5)合理安排南沙地区交通组织,优化交通流线,挖潜提高系统整体服务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对重要节点进行概念规划或设计。
2.2规划原则
1)依据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和城市规划的技术规范,以及参考广州现行地方标准。
2)道路网络布局应与城市规划、自然环境紧密结合,在满足城市规划对道路系统网络结构要求和交通系统功能需要的同时,做到与自然环境的有机融合。
3)道路系统应体现功能分级,各等级道路之间应有合理的比例和密度,有较好的衔接。
4)主骨架道路网络是道路系统的核心骨架,由高速路、快速路、交通性主干道构成,应分布于重要的机动车交通走廊上,具有较高的技术标准和道路容量。道路宜布置在城市中心的外围,结合天然屏障或生态隔离带,尽量减少对城市用地的隔断,避免与轨道线网重合。对外具有开放性,与公路网有较好的交通衔接。
5)基础性道路网络是道路系统基本支撑,由一般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构成,应结合土地利用、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布设,应充分兼顾公交车与其它机动车的使用,与周边用地紧密配合。
6)道路相交应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结果设置不同形式的交叉口,立交形式按互通与非互通,分区域采用相应的技术标准性进行用地控制,对已建和在建及已定方案的立交,可采用设计方案,对未建的立交按标准控制,待立交规划方案确定后再更新。重要节点根据交通组织需要进行方案规划。平交路口应视交叉口间距和区域分布,按相应技术标准进行控制。
7)充分考虑对现有道路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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