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有保障,资金管理程序化、有条理。一般使用国家资金项目,来源有保障,不会出现资金链断裂,施工方一般不会因为资金来源问题和业主纠缠,可为施工单位认可和信赖,但审批程序繁琐,各管理部门之间协调工作量大,资金运转缓慢。
在使用上需要层层审批,上报,要求较严,往往实际使用上和计划时间相比有些滞后,甚至推迟,就本人经历的各类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中,绝大部分滞后,这也是极易造成施工单位恶意停工和推迟后期工程款结算和决算,甚至施工单位为索要工程款走法律程序。
2)变更签证不及时。国有企业的基建特别是小型基建施工往往认为签证是小问题,变更也无关紧要,后期随时可以补签。由于现场管理人员少,只是口头答应或者开个临时会议而草率决定,这样后期很容易忘掉变更和签证内容,对签证的实效性不重视,是造成后期相互扯皮的原因。
另外,在管理上常常是会上口头重视程度高,会后落实程度低,极易丢掉一些重要的程序和过程,为后期的验收结算带来很大麻烦。
3)专业人才的缺失。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受编制和各种制度的约束,对专业人才方面没有吸引力,一般是有了项目靠单位有经验的老员工来充数。
其实效果不是很明显,造成现场协调混乱等等,这些经验丰富的老员工往往没有现代的管理经验,专业知识量匮乏,仅凭经验来给决策者提供意见,很容易造成决策上的失败,对这些老员工单位照顾面子又不能轻易处理,常常是犯了错误,将错就错,有时会给工程带来很大的损失。
4)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对于小型基建项目,在监管方面往往重视不够,也不愿意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管理,认为不值得,加之建设单位本身的人才匮乏,往往办事效率极低。
造成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上都无法保障,容易造成质量问题、进度问题、安全问题、资金上的扯皮等等,如后期解决不好,最终走向司法程序。
5)对前期准备工作和后期收尾工作重视程度低。在开工前期将重点放在招标管理工作上,选择一个合适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但是实际上基层单位有时并没有实际参与招标,而是上层管理单位进行招标,下层单位只能在施工期间进行管理和实施,就会造成下层单位无权管理,无权解决合同方面本身的缺陷以及不足,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而竣工验收后认为工程到此结束,没有做好资料上报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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