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歧视”指的是:出售完全相同的产品或提供完全相同的服务,却对不同的消费者收取不同的价钱。这看起来很不合理,其实,这种现象的背后有客观经济规律在起作用。 首先,任何商家都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尽可能高地定价。但价格太高,东西就卖不出去。这样一来,商家只好按消费者普遍能够接受的水平来定价。
其次,消费者的需求是有不同弹性的。有些东西对有些人来说是不得不买的,而对另一些人来说可买可不买。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家,正是发现了需求的不同弹性,进行差别定价。这样,就形成了“价格歧视”。 举例来说,电对于企业和居民是完主相同的商品。工厂要开工,电是不同缺少的,就是贵一点也得买。
居民家里也要用电,但如果电费太贵,就可以尽量少用一点。于是,电力公司卖给工厂的电就贵一些,而居民支付的电费就比较便宜。工厂用电高定价,反正是两厢情愿;目民用电低定价,使需求不会下降。这样一来,电力公司就可以增加收入了。 航空公司也是常常采用歧视定价的。
公务(或商务)乘客办公事赶时间,不得不乘飞机;而私人乘客办私事则并不一定非要乘飞机。所以,同样航班,同等舱位的机票,航空公司往往对公务(或商务)乘客高定价,而对私人乘客低定价。 还有一种歧视价格是根据消费量来确定的。消费得多,价格就低;消费得少,价格就高一些。
比方说:你一年在某理发店理12次发,减少其中的一两次也并无大碍;如果你到某理发店理一次发,这一次通常是非理不可的。所以,有些理发店把长期客户吸收为会员,让他们享受优惠的会员价。 同一个旅游点的门票,旅游旺季与旅游淡季的票价是不同的,这是不是“价格歧视”呢?不是。
因为“旺季门票”与“淡季门票”不是“完全相同”的商品。它们之间的价差是由供求关系的变化带来的。 “价格歧视”是不能随便乱用的。首先,消费者的需求弹性要有明显确定的差别。其次,定价的对象产品必须是难以转让的。否则,以低价买进产品的消费者就会将产品倒卖出去,商家的定价策略就完全失败了。
居民买进的电显然不可能再倒卖给工厂,所以,电力公司才可以对居民和工厂分别收取有歧视差别的额。
价格歧视主要有:(1) 一级价格歧视,又称完全价格歧视,即每一单位的产品都有不同的价格。(2)二级价格歧视,即根据不同购买量确定不同价格。(1) 三级价格歧视是指对不同市场的不同消费者实行不同的价格。
三位乘客乘飞机从北京回大连,在飞机上闲聊,结果发现他们的机票价格各不相同。第一位乘客通过旅行社订机票去大连旅游,票价340元;第二位乘客提前一个月预订机票,票价580元,第三位乘客去大连有急事,临时买的机票,票价740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交换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进行,实行等价交换,体现公平原则,怎么这里会出现同物不同价呢?这里涉及一个商业用语——差别定价。所谓差别定价又叫价格歧视,通常指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向不同的接受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在接受者之间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或收费标准。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就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对条件相同的若干买主实行不同的售价,则构成价格歧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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