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的定义:
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
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a) 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b) 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c) 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d)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特殊高处作业:
a)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b)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c)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d)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e)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f)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g) 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
处作业。
h)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
处作业。
脚手架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一、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人员必须由符合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考核合格,领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业架子工进行。
二、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三、大雾及雨、雪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雨、雪天后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滑措施。
四、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成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矩形周边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个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门式脚手架以及其他纵向竖立面刚度较差的脚手架,在连墙点设置层宜加设纵向水平长横杆与连接件联接。
五、搭设作业,应按以下要求作好自我保护和保护好作业现场人员的安全:
(一)在架上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和佩挂好安全带。保证作业的安全,脚下应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应铺设平稳,且不得有探头板。当暂时无法铺设落脚板时,用于落脚或抓握、把(夹)持的杆件均应为稳定的构架部分,着力点与构架节点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08m,垂直距离应不大于15m。位于立杆接头之上的自由立杆(尚未与水平杆联接者)不得用作把持杆。
(二)架上作业人员应作好分工和配合,传递杆件应掌握好重心,平稳传递。不要用力过猛,以免引起人身或杆件失衡。对每完成的一道工序,要相互询问并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三)作业人员应佩戴工具袋,工具用后装于袋中,不要放在架子上,以免掉落伤人。
(四)架设材料要随上随用,以免放置不当时掉落。
(五)每次收工以前,所有上架材料应全部搭设上,不要存留在架子上,而且一定要形成稳定的构架,不能形成稳定构架的部分应采取临时撑拉措施予以加固。
(六)在搭设作业进行中,地面上的配合人员应避开可能落物的区域。
六、架上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一)作业前应注意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二)作业时应注意随时清理落在架面上的材料,保持架面上规整清洁,不要乱放材料、工具,以免影响作业的安全和发生掉物伤人。
(三)在进行撬、拉、推等操作时,要注意采取正确的姿势,站稳脚根,或一手把持在稳固的结构或支持物上,以免用力过猛身体失去平衡或把东西甩出。在脚手架上拆除模板时,应采取必要的支托措施,以防拆下的模板材料掉落架外。
(四)当架面高度不够、需要垫高时,一定要采用稳定可靠的垫高办法,且垫高不要超过50cm,超过50cm时,应按搭设规定升高铺板层。在升高作业面时,应相应加高防护设施。
(五)在架面上运送材料经过正在作业中的人员时,要及时发出“请注意”、“请让一让”的信号。材料要轻搁稳放,不许采用倾倒、猛磕或其他匆忙卸料方式。
(六)严禁在架面上打嗣戏耍、退着行走和跨坐在外防护横杆上休息。不要在架面上抢行、跑跳,相互避让时应注意身体不要失衡。
七、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悍作业时,要铺铁皮接着火星或移去易燃物,以防火星点着易燃物。并应有防火措施。一旦着火时,及时予以扑灭。
八、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一)运进杆配件应尽量利用垂直运输设施或悬挂滑轮提升,并绑扎牢固。尽量避免或减少用人工层层传递。
(二)除搭设过程中必要的1--2步架的上下外,作业人员不得攀缘脚手架上下,应走房屋楼梯或另设安全人梯。
(三)在搭设脚手架时,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架设材料。
(四)作业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不得自行其是。
九、钢管脚手架的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或在雷暴较多的地区施工时,应安设防雷装置。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
十、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并应遵守如下要求:
(一)作业面上的荷载.包括脚手板、人员、工具和材料,当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应接规范的规定值控制,即结构脚手架不超过3kN/m2;装修脚手架不超过2kN/m2;维护脚手架不超过lkN/m2。
(二)脚手架的铺脚手板层和同时作业层的数量不得超过规定。
(三)垂直运输设施(如物料提升架等)与脚手架之间的转运平台的铺板层数和荷载控制应 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执行,不得任意增加铺板层的数量和在转运平台上超载堆放材料。
(四)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五)过粱等墙体构件要随运随装,不得存放在脚手架上。
(六)较重的施工设备(如电焊机等)不得放置在脚手架上。严禁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及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及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十一、架上作业时,不要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和连墙件,因作业的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自连墙点时,必须取得施工主管和技术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十二、架上作业时,不要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未有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补设或改善后,才能上架进行作业。
十三、脚手架拆除作业前,应制订详细的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参加作业全体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在统一指挥下,按照确定的方案进行拆除作业,注意事项如下:
(一)一定要按照先上后下、先外后里、先架面材料后构架材料、先辅件后结构件和先结构件后附墙件的顺序,一件一件地松开联结,取出井随即吊下(或集中到毗邻的未拆的架面上,扎捆后吊下)。
(二)拆卸脚手板、杆件、门架及其他较长、较重、有两端联结的部件时,必须要两人或多人一组进行。禁止单人进行拆卸作业,防止把持杆件不稳、失衡而发生事故。拆除水平杆件时,松开联结后.水平托持取下。拆除立杆时,在把稳上端后,再松开下端联结取下。
(三)多人或多组进行拆卸作业时,应加强指挥,并相互询问和协调作业步骤,严禁不按程序进行的任意拆卸。
(四)困拆除上部或一侧的附墙拉结而使架子不稳时,应加设临时撑拉措施,以防因架子晃动影响作业安全。
(五)拆卸现场应有可靠的安全围护,并设专人看管,严禁非作业人员进人拆卸作业区内。
(六)严禁将拆卸下的杆部件和材料向地面抛掷。已吊至地面的架设材料应随时运出拆卸区域,保持现场文明。
十四、脚手架立杆的基础(地)应平整夯实,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定性。设于坑边或台上时,立杆距坑、台的上边缘不得小于lm,且边坡的坡度不得大于土的自然安息角,否则,应作边坡的保护和加固处理。脚手架立杆之下必须设置垫座和垫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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