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条件、申请资料齐全不麻烦;收费标准:无。
动物诊疗许可证办理:
1、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2、办理机构:属地县/区畜牧兽医局;
3、申报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
4、办理依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5、证件有效期:三年;
6、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核准,凭此证才准许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换领许可证的单位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7、审批条件:依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申请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农业厅的规定;
(2)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
(3)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4)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
(5)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6)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7)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8、申请资料: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3)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设施设备清单;
(7)管理制度文本;
(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9、审批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一条。
(1)申请人向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所需的材料。
(2)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同意后,申请人填写《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3)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要求对申请人拟定的经营场所及仪器、设备进行现场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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