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称“秤砣”为权。权,汉代称纍(累),民间呼之为“公道老儿”。清代李光庭在《乡言解颐》卷四中说道:“市肆谓砝码为招财童子,谓秤锤为公道老儿”。权衡取其平,平者乃公道之谓也。权,俗称秤砣、秤锤、秤权,是悬挂秤杆之上可以移动的铜、铁、陶、瓷、石的秤砣和后世的砝码。《汉书》说:“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也就是称重量的器物,名曰衡器,衡为杆,权为砣。“权衡”这个词就是这般引申出来的。
从现有出土和传世的各种权来看,我国最早的权是战国时期流传较广的秦权和楚权。秦权为馒头状,顶纽系球形,也伴有觚棱形;秦代为统一全国衡制而由官府颁发。包括战国时的秦权和秦统一后加刻诏书重新颁发的战国秦权。秦权多为铜质,少数为铁制,偶为陶制。有1斤、5斤、8斤、16斤、20斤、24斤、30斤和1石权8种。各权都带有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统一度量衡的诏书,有的后来加刻二世元年(前209年)诏书;秦二世时制作的,同时并刻两诏;个别权上刻有“美阳”(今陕西扶风)、“平阳”(今山东邹县)等地名。除传世秦权外,陕西咸阳、西安、临潼、宝鸡,甘肃秦安,山东文登,江苏盱眙,山西左云,河北围场,内蒙古赤峰和敖汉旗等,均有出土。西安高窑村出土的占国末期秦国高奴铜石权,重量单位为“禾石”,供称粮草用;传世小型“咸阳亭半两”权,与“称钱衡”配套使用。战国中期司马成公权,铭文记载了造权的有关人员和权的重量、称量标准。秦始皇兼并六国,统一了度量衡,并颁布了诏书,铸造在度量衡器上抑或制成诏版镶嵌在度量衡器上,作为官定的标准器。诏忆有四十个字:“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到了二世又下了六十个字诏书:“元年制诏丞相斯、去疾,法度量,尽始皇帝为之,皆有刻辞焉。今袭号,而刻辞不称始皇帝,其于久远也,如后嗣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刻此诏,故刻左,使毋疑。”这就是秦两诏权。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制度,对后世影响很大,也是秦王朝富强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楚权则多作圜形,铸有半圆形环纽,常由十个组成一套,供在天平上使用。建国以来,湖南清理发掘的近2000座楚墓,其中101座出土有天平和砝码,谓之称钱天平,使用时要以钱权作砝码,这种砝码刻有标明重“四朱”或若干两。人们用天平、砝码作陪葬品,可见当时与黄金流通有关,因为黄金昂贵,在交换中要求重量准确,楚墓中有较多的天平、砝码出土,是楚国当时曾普遍使用黄金的间接证明。
汉至隋700余年,基本上行用“称钱衡”,即称钱天平和砝码钱权,长期成为我国古代基本的货币制度,按照当时钱令规定,凡敢剔轻择重,不以“称钱天平”称重计量收付钱币者,要严加惩处,罚于本里正强制劳役十日。
唐宋元明清各朝都有度量衡管理制度,并明令规定不准私造。
周代,每年仲春仲秋,气温变化较小时,“同度量平权衡”。秦代“法度量”,一年一校,国家颁发标准衡器,每年严加鉴验,以保重量绝对精确,在领取或借用时,当面校准,不准有丝毫差池。权就是校秤砣,亦即标准秤砣。唐代专设监校官,衡器经校验后加盖钤印方准使用。明代由其司马领市司负责校正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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