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景区评定标准颁布时,并未对联合申报5A的情况有专项规定,笔者根据自身的景区联合创建5A规划工作经验,结合国内联合创建5A景区的成功案例,总结出联合申报5A景区的七个关键要点。
一是申报主体必须统一,即成立统一的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以旅游管委会作为申报5A的主体机构。这一点主要是为了规避主体不统一而引起景区之间的管理混乱甚至经营冲突,联合申报的景区主体若不统一,在评定时将一票否决。
二是统一的主题更有助于联创的成功,特别是对于数量较多或距离较远的联创型景区,若有统一的旅游主题或品牌,更有助于联创的成功。如黄陂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是四个景区联创(木兰山、木兰天池、木兰草原、木兰云雾山),由于统一主打木兰文化,所以申报顺利。山东的沂蒙山景区虽然位于临沂和潍坊两个城市,但由于沂蒙山的整体品牌,也实现了联合申报。
三是为突出景区运营管理的统一性,一般会在管委会下设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或旅游集团。如山东的沂山和蒙山景区在联合申报5A时成立了沂蒙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统一整个沂蒙山旅游区的营销、管理、经营、服务等工作。但由于联合申报5A的各个景区经常有国资、民企、集体等不同的资产性质,要完全资产重组成为统一的旅游公司困难很大。因此,联合设立的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一般统筹协调整体形象包装宣传、导游人员培训、景区联票销售、外部环境建设等。在内部建设运营上,实行相对松散式管理,赋予各景区自主决策权。
四是根据联创要求,需统一景区网站、统一标识系统、统一宣传资料、统一导游服饰。既然是联创,在评定时是按照一个景区来对待的,即使联合的景区中一个是文化性质,另一个是生态景区,其标识系统等各项设施也需统一。
五是联创的景区之间需有通景公路连接,并开通景区间旅游巴士,尽量联创景区之间的游览一体性。同时,通景公路两侧的建筑、景观、绿化等,也需进行相应的改造和提升。
六是景区的游览面积、停车位数量、旅游商品数量等指标,在评定时可以相加累计。因为5A级景区的游览面积要求不低于3平方公里,联创时可以将各个景区的游览面积进行累加。包括停车位的数量,最新要求不低于1000个停车位,联创的各景区、各个停车场也可以进行累计。
七是要注重全面提升,不留短板,避免评定时因“木桶效应”而扣分。因为联创5A的各个景区通常旅游现状各不相同,但在评分时是按照统一景区的概念来认定的。因此在创建提升时,要充分注重短板和弱项的提升,避免“木桶效应”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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