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本省旅游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批文、旅游线路涉事省、市旅游主管部门许可批文、涉及交通工具的还应具备相关交通工具的人员、车、船、飞行器主管部门的机具审验合格证、完税证、准予通行证等。
根据国家交通部门颁布的规定,私人游艇需要向所在地区的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所有权证书》、《船检证书》含(适航证书)、《国籍证书》、《船舶签证薄》等海事手续,私人游艇才能在指定区域航行。
以下是办理这些手续的程序流程: 1.向省级海事局申请船名。
2.提交游艇制造的产地证明、购销合同、交接证明、购船发票,进口游艇需同时提供海关证明,向属地海事船舶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所有权证书》。
3.提交游艇的产品质量证明、规格设备资料、竣工图等文件向海事船检机构申请办理《船检证书》及《适航证书》。
4.凭《所有权证书》及《船检证书》向海事船舶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籍证书》。
5.定期按照各证书的规定办理年度审查及船舶安全检查。
6.游艇如要离开注册港所属区域驶向异地,需携《船舶签证薄》向海事监管部门办理签证手续。
1.
施工方案要符合渔港发展规划,不损害或改变渔港功能
2.
施工、作业单位具备相应工程建设施工、作业资质
3.
施工、作业方案符合安全要求
4.
施工范围、时间不损害渔港设施及交通安全
一、程序:
1、由市经贸局初审,报市经贸委审核通过后,报省经贸委审批。(省、市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省经贸委作出加油站批复意见。
2、申请人凭省经贸委批复同意的文件向规划、国土、建设、消防、安监、环保部门申报建设加油站手续。
3、加油站建成后报规划、国土、建设、消防、环保、安监、技监部门验收批文或证书。
4、取得各职能部门验收后,向市经贸委申请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市经贸委向省经贸委申请验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水上乐园开业必备资料。
为了确保水上乐园顺利进行,合法经营,水上乐园相关负责人需特向有关主管单位或审批单位申请各种证件及执照。
有关证明名称,审批主管机构如下:
1、土地使用证。(国土局)
2、水上乐园项目立项批文。(发改委)
3、项目规划。(规划局)
4、建设许可证。(城建局)
5、设计单位资质证。
6、施工单位资质证。
7、监理单位资质证。(土建基础验收合格报告)
8、水上乐园游乐设备安全合格证,(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设备公司负责)
9、消防安全许可证。(消防部门)
10、公共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注明兼营食品、饮料类)(市疾控中心)
11、环保排污批准证书。(环保局)
12、营业执照(工商局)
13、税务登记许可证。(税务局)
以上各种证件及执照的办理时间、个别证件及执照办理与否根据当地及客户实际情况而定。
需要提供场地租赁协议,实际经营场地,营业执照,身份证就可以了,工作人员需要上门检查,需要耐心等待一个多月办理期。
一. 申请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验资证明;
(二)有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必备的住所或者住所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三)有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等;
(四)从事财务、会计、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五)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六)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必须具备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七)从业人员无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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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办理程序:
1、各设区市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或保安服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材料是否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省公安厅。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各设区市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各设区市公安机关应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凡是复印件的,审核人都要查看原件,与原件相符的,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并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各设区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安)部门公章。
4、各设区市公安机关应当在审核期限内,对设立提供安全技术防范报警运营服务的申请,确定两名以上公安民警对拟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经营场所、设施建设等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完毕,制作《河北省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现场考察记录》,并上报省公安厅。
5、省公安厅收到设立保
(一)对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符合《条例》安服务公司、保安服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和各设区市公安机关的审核意见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办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例》、《办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通知申请人。
(二)对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符合《条例》、《办法》和本办法规定的,换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保安服务许可证副本上标注变更内容;对不符合《条例》、《办法》和本办法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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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期限:30个工作日
四、申请途径: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方法/步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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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材料:
(一)保安服务公司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
(二)依法设立且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验资证明,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有关文件;
(三)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拟设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等材料;
(五)从事财务、会计、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六)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材料;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简历表;
2、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治安保卫工作经验是指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从事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是指曾在保安服务公司中担任经营管理领导职务的工作经历。
4、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等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九) 申请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或者外资独资经营的保安服务公司(以下统称外资保安服务公司),除需提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合同;
2、外方的资信证明和注册登记文件;
3、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须提供在所属国家或者地区无被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原居住地警察机构出具并经公证机关公证)、5年以上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在华取得的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已经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重新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除需提交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外国人就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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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具备相应条件的可以申办保安服务公司,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履行对该行业从业人员的相关职责要求,对在行政审批中,因执法民警违规操作或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申报人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督查部门或纪委举报和提供揭发材料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资格要求及办理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
(1)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务的,应当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3)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包括过驳、浮筒),应当具备对外开放资格;
(4)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的,应当具备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必备手续(提交资料):
1、港口经营业务申请书;
2、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3、港口码头、库场、储罐、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及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
4、使用港作船的,港作船舶的船舶证书;
5、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培训证明材料;
6、证明符合《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条件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办理程序
1、受理:
从事港口经营(从事港口理货除外),申请人应当向属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港口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许可的,应当即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其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对更正的内容予以确认;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加盖本行政机关的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
(6)对作出不予受理申请的决定的,本行政机关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加盖本行政机关的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
旅游车是需要办理营运证的。
办理货车营运证的申请资料:
1、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3、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4、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3 危险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5.3.1 申请作业单位,应到安全部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5.3.2安全部主管安全负责人或授权部门安全管理员,应对危险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该“作业许可证”。
5.3.3 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安全部与施工单位指派作业监护人对危险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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