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在2010年11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文名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
2011年5月3日
施行日期
2011年7月1日
通过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目的
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建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统一都由公司管理。在各施工单位工作。
使用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
参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吊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①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
②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
③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
④持证作业人员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
⑤考试机构或者发证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发证范围考核发证的。违反前款第①-④项规定的,持证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证》;违反前款第②、③项规定,造成特大事故的,终身不得申请《特种设备作业证》。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二)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三)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四)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五)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你好,应该是这些规定吧: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三)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四)拒绝违章指挥;
(五)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六)其他有关规定。
梯安全作业要求:
1.梯荷载要求梯供踏板其使用荷载于1100N梯面特殊作业且重量超述荷载应按实际情况进行验算2?梯工作角度及踏板(横档)间距及梯端防滑措施(1)梯脚底部应坚实垫高使用防受荷载沉或稳定;梯端须固定措施要进行扎牢斜度避免作业滑倒⑵立梯工作角度75°±5°宜踏板间距30cm宜应缺档(3)梯端需采取防滑措施梯脚防滑措施采用配防滑梯脚、捆、锚、夹住等3.梯接要求梯接其稳定性降低所梯需接使用须靠连接措施梯接超1处连接梯梁强度应低于单梯梯梁强度4.同形式梯技术要求梯形式:移式梯、折梯、固定式直爬梯、挂梯、伸缩梯、支架梯、手推梯、竹梯等面主要讲述移式梯、折梯、固定式直爬梯三种(1)移式梯要按现行家标准验收质量符合质量要求应使用(2)折梯折梯使用部夹角35°?45°宜铰接必须牢固并应靠拉撑措施(3)固定式直爬梯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应采用甲类3号沸腾钢梯宽应于50cm支撑应采用于L70X6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顶端踏棍应与攀登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攀登高度5m宜超2m应加设护笼超8m须设置梯间平台
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二)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三)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四)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五)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已经废止了,现在叫《特种设备安全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2013年6月29日主席令第4号公布。2014年1月1日正式实行。
其中第四十一条里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的规定是: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吊销相关人员的资格。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