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中标单位需要公示,但不需要现场公示。
中标单位公示或者叫评标结果公示(因为招标人应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所以评标结果公示也可以说是中标人公示。)是招投标法律法规公开招标的法定环节,必须进行公示。但是评标结果,是需要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才能得出的,所以开标现场一般不进行公示。而是在评审结束后,通过一定的公开途径进行公示(现在一般在网上公示)。
建筑法规定中标人可以对所中标的工程进行专业分包,但不能转包,转包是非法的。也不能把主体工程进行分包,也不能肢解分包,这样都是违法的。
按照相关法律,中标人必须从事中标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需按国家法规要求有相应等级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而且必须是注册到中标单位。同时项目现场的安全员至少需要有安全C证或者国家注册安全师证书。换句话说吧,项目现场的管理团队必须是中标单位的员工。施工人员可以存在外雇劳务人员。
在实际施工中,分包,转包,挂靠是存在的,但存在很多风险,并且是违法的。现在国家对建筑行业管控的越来越严格,违法分包转包这些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
1、进入中国建设招标网。
2、进入中标公示,可以按地区或时间查询中标。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没有公示,一是领导们审批没有完成,等着审批所以还没有公示,这种情况请等待。
还有可能是对于中标单位有异议或是有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地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就会流标,投标人可以咨询一下招标公司看什么情况,如果没有上述情况中标必须进行公示和发中标通知书,如果不公示就发中标通知书是违反制度的。招标人是不会这么做的。
中标公示里的入围单位就是符合资质等的投标单位。项目招投标,从编招标文件开始,公告丶投标,评标,中标审批,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下发等流程。
招标公司收到投标书后,组织专家初审,满足要求的投标单位进行专家评标,这些投标单位就是入围单位。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当然不能。违法。你想撺掇评标专家跟你一起违法吗?
中标单位公示有三家,是公示第一中标单位侯选人丶第二候选人丶第三候选人。一个项目公开招标,一般委托招标代理办理。从发布公告丶收齐招标书丶组织专家评标丶招标单位审批丶公示等流程,其中招标报告中有专家评标得分汇总排序,选打得分高的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交招标单位审批,无特殊情况招标单位选第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招标单位公示前三名候选人及中标候选人。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