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可以简单概括为“三支柱”。第一支柱,政府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这是基础;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这是补充;第三支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这是前两者的提升。
那么,这三个支柱目前的结构占比如何呢?据统计,第一支柱目前占主导地位,规模已超6万亿元,占比高达70%,第二支柱的规模仅为2万亿元,第三支柱刚刚起步规模相对较小。
然而,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此结构容易导致第一支柱“独木难支”,因此,加强第二、第三支柱的发展迫在眉睫。
实际上,我国近年来一直在增加对第二支柱的投入。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出台,支持相关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同时,针对社会上普遍反映的“企业年金需要税收政策支持”的诉求,中央财政先后出台政策,企业缴纳部分在一定比例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个人缴纳部分在一定比例内实行递延纳税。
尽管如此,第二支柱的发展仍面临一系列问题,集中表现为覆盖面窄、企业经济负担压力较大、缺乏持续加入的能力和意愿等。
正因为第一支柱压力较大,第二支柱短期内也难以大幅提高覆盖面,所以,充分发挥第三支柱的作用迫在眉睫。
其中,生财君获悉,监管层正在大力发展“收益保障、长期锁定、终身领取,互助共济”的商业养老保险,尤其是发挥“终身领取”和“互助共济”的功能,这是商业养老保险有别于其他金融产品的独特特征。
所谓“长期锁定”,是指要长期交费。也就是说,如果你现在买一份终身领取的养老保险,可能交费以后,按照商业保险的规则,直到退休以后才可以领取。
所谓“保证收益”,保险基本都有保证收益,即“保证利率”,不管保险公司亏与赚,都要履行在保险合同中的承诺,要给保证利率。
“终身领取”讲的是,商业养老保险与储蓄不同,储蓄是存多少,一次性就可以领取,或者可以分次领取,但商业保险是对一个人未来生命周期做的一个保障,是终身领取。
“互助共济”,就是要考虑到风险状况,确定合理的保障利率。从资产上来讲,要确保这笔资金的安全性。
生财君获悉,监管层下一步将推动保险业进一步优化产品供给,加快老年人专属保险产品的投放,重点在老年人需求比较强烈的疾病险、医疗险、长期护理险、意外险等领域进一步提升产品供给。
此外,“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也正在进一步完善的过程中,并将适时扩展至全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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