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看到这样的新闻说什么好呢?老小孩还是啥?童心不老?还是为老不尊? 58岁的大妈带着孙女玩滑梯,自己禁不住滑梯的诱惑,也滑了起来,不成想腰椎骨折!一纸诉状,把游乐园告上法庭,最终获得了2万元的赔偿!
小孩子喜爱玩滑梯,家长需要保护自己的孩子,时刻不离左右,保护孩子的安全。难道是孩子玩的太开心了,58岁的大妈都忍不住了?想要试试?回感受一下童年的快乐? 我家也有一个幼儿园的孩子,特别爱玩滑梯,每次玩我都在旁边守候。好多次孩子都说,妈妈一起来滑吧!我都拒绝了,一时因为要看孩子,二真是害怕!
58岁的大妈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付费游乐园的滑梯有的只对儿童开放,有些则是亲子都可以上去。这些在票上都有详细的说明,张女士自己买的票,难道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票吗? 这不就是我穷我有理吗!因为我摔倒了,你们就得赔偿我!
法治社会,文明社会,一切都要依法行事。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文明,健康的发展。这种不论对错,只要诉诸法律都能得到一点赔偿的裁决以后还是要少一些吧! 还记得那个偷电动车电瓶意外死亡,小偷家属索赔20万元,最终法院判决赔偿了死者家属5万元。原因死者触电身亡的确是因刘先生拉的电电死的,所以有部分责任。 因为小偷已经死了所以就不判定罪了,这是一条人命 ,电车主任必须赔偿!
事件回顾: 在今年的6月1日朝阳法院通报一起发生在游乐园的安全事故。58岁的张女士陪孙女在儿童游乐园游玩时从儿童滑梯滑下,造成腰椎骨折,遂起诉游乐场及保险公司索赔。法院一审认定,张女士自身存在较大过错,对此事造成的损失承担70%的责任,儿童乐园承担30%。
事情是在2019年9月24日发生的,张女士陪伴孙女在北京朝阳区某儿童乐园内玩耍,期间张女士从儿童滑滑梯滑下,造成腰椎骨折。
张女士认为儿童乐园没有尽到安全义务,遂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12万元。
儿童乐园则认为园内贴有标识,儿童滑梯成人不可使用。另外的大滑梯则是成年人和儿童都可以使用玩耍的。58岁的张女士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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