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防护
基本规定
4.1.1 因工程本身存在或因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而危及人身安全的洞口,均应采取防护措施。
4.1.2 基本要求:
1、楼板与墙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措施。
2、挖孔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
4.1.3 防护方式: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木盖板盖严,承受500N的竖向荷载。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其它各类洞口,可用竹、木等材料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承受1000N的竖向荷载,并保持四周搁置均衡,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在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1000×1000mm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处于剪力墙的墙角或其他不便于盖板防护的洞口,应预设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0mm,然后在其上盖板防护。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墙面等处的竖向落地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挂安全立网,下设200mm高的挡脚板。
6、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应加设1.2米高临时护栏。
7、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它竖向孔、洞口,均应予以盖严,或加以防护。
4.1.4 洞口处防护栏杆的用材、连接、固定、设置等要求与临边防护栏杆要求相同。
井道防护
5.0.1 电梯井、管井口必须设置防护门,井道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5.0.2 电梯井、管井施工,除设置防护设施外,还应加设明显标志警示。如有临时拆除,需经专职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工作完毕必须原样恢复。
5.0.3 井口防护采用上下翻转防护门。门高1.20m,下部设20cm踢脚板,紧贴楼地面安装,保证门防护高度不小于1.40m,门两侧边超出电梯井口边不得小于10cm,上端固定,门栅间距不大于15cm。使用钢筋不得小于Φ14mm。
5.0.4 井道内的水平网,应张挂于预插在井壁的钢管上,水平安全网应确保牢靠,网与井壁的间隙不应大于10cm,中间不宜留有钢管等刚性物件,避免坠落人员受到二次伤害,施工层的下一层设置一道硬质隔断以防物件掉落,施工层以及其它层统一采用安全网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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